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五届3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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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君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物流企业反映的交管方面问题及建议》(第2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源头治理的建议

市交通运输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采取帮扶指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筑牢行业安全防线,确保行业安全。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运输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所需人员和费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逗硬查处,督促整改到位;特别是针对公安部门抄告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惩戒,对问题隐患突出、交通违法高发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二是加强关键人员安全考核。按相关规定开设“两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点,2023年持续推进140余名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取证,完成420人货车驾驶员结业考核,2030人次客运、危险品(含爆炸品)运输从业资格培训;2482人次客运、危险品(含爆炸品)运输、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三是严格营运车辆技术管理。1613辆“两客一危”、农村客运车辆完成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安装;全面排查老旧车辆,针对省厅反馈的车龄10年以上的615辆老旧车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隐患车辆496辆,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加强“两客一危”处理运行监管。严格执行营运车辆违法违规处理“一月一报告”制度和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严格“人、车、户”记分管理和联合惩戒,2023年企业自查、部门抽查“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285起,符合记分191起,累计扣分985分。五是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开展日常、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走访宣传、检查台账、约谈法人等方式,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强化日常警示提醒,提高企业驾驶人安全意识。依托公安机关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办法,针对系统应用平台推送的高风险运输企业清单,积极推行“一企一策”“一指标一策”和“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责任制工作机制;积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相关重点企业综合运用上门检查、约谈提示、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二、关于实施更加人性化的执法管理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加强对中型厢式货车的运行监测,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针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但对辖区货车超载超限、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变型拖拉机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优化货车入城通行政策,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予限行,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

三、关于适当增加办理特种运输审批许可的建议

目前,我市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2〕500号)要求,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运能评估制度,在新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企业前,全面梳理我市危货运力结构和分布,摸清我市危化品生产、经营、销售等运输需求,并分品类对危货运能进行客观、科学评估。测算年运输量超过本地运输需求量20%的,判定为运力过剩,不新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测算年运输量不到本地运输需求量 80%的,判定为运力不饱和,将根据实际需求适量新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测算年运输量与本地运输需求量相差±20%以内的,判定为运力接近饱和,将谨慎新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运能评估分析,在严格控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需求,有序新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促进我市危货运输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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