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查处1起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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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兴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大溪超限检测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高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进行氧气(压缩的)运输。氧气(压缩的)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危险货物。

在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导下,现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行为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高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当事人停止运输经营,并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雅安交通部门将持续有序开展安雅·百日安全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力度,联合相关单位对非法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管,重拳整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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