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雅安市凤鸣综合物流园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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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项目变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债〔2022〕2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雅安市凤鸣综合物流园专项债券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示。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

1.雅安市凤鸣综合物流园项目专项债券建设内容变更情况表

2.雅安市凤鸣综合物流园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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