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实施《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部署安排,近日,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切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2016年至2020年,省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县的申报和评定工作,全面评价示范县的农村公路发展组织保障及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工作,并由省政府对评价合格的县授予“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荣誉称号,并对示范县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鼓励支持。(厅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