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城区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芦山县交通局采取在车站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县政府《关于芦山县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动画》、张贴宣传横幅、在公交车辆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充分利用车站及公交车辆宣传面广、覆盖频次高、宣传受众广泛的特点,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广泛动员,倡导文明过节新风气,营造和谐安全的过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