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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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解  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雅安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目录

1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适用范围... 5

1.4工作原则... 5

1.5应急预案体系... 6

2铁路交通事故分级及应对... 6

2.1铁路交通事故分级... 6

2.2分级应对... 8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9

3.1组织指挥体系... 9

3.2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1

3.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2

3.4市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16

3.5县(区)指挥机构... 21

3.6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 21

4监测预警和预警行动... 21

4.1监测... 21

4.2预警... 22

5应急处置与救援... 25

5.1信息报告... 25

5.2先期处置... 27

5.3分级响应... 28

5.4处置措施... 32

5.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34

5.6响应结束... 36

6后期处置... 36

6.1善后处置... 36

6.2保险及社会救助... 37

6.3事故调查... 37

7应急保障... 37

7.1医疗保障... 37

7.2交通运输保障... 38

7.3通信和信息保障... 38

7.4救援装备、物资保障... 38

7.5应急队伍保障... 39

7.6资金保障... 39

7.7治安保障... 39

8附则... 40

8.1预案管理... 40

8.2演练及培训... 40

8.3监督与检查... 41

8.4责任与奖惩... 41

8.5预案解释... 41

8.6预案实施时间... 4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市铁路交通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处置铁路交通事故,保障正常铁路运输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四川省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雅安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影响到市内行政区域的铁路交通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国家、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事发地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规范有序。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先期处置工作,加强和铁路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整合救援力量,促进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包括本预案在内的涉及铁路交通事故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县(区)应急预案、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行动方案组成。

2 铁路交通事故分级及应对

2.1 铁路交通事故分级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中断运营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2.1.1 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3)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2.1.2 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3)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2.1.3 较大铁路交通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3)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5)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2.1.4 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以上有关数字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2 分级应对

铁路交通事故应遵循分级负责、运营单位与属地主体处置原则。当事故超出属地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层面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由市级层面负责应对;当国家、省级层面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具体组织调度。初判发生一般事故,由事发地县(区)层面负责应对,或按照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具体组织调度。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事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请求启动省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事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请求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指挥体系

3.1.1 市级层面组织领导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是全市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雅安市交通运输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雅安市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门负责应对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负责全市辖区内较大铁路交通事故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3.1.2 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组织指挥

当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时,雅安市成立“雅安市应对xx铁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实施以市指挥部应对为基础的扩大响应,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长,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若干工作组,市级领导兼任组长。

当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指挥时,指定一名副指挥长牵头,抽派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办公,加强值班值守,收集汇总信息,协调督导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

3.1.3 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组织指挥

当发生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时,雅安市成立“雅安市应对xx铁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实施以市指挥部应对为基础的扩大响应,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长,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若干工作组,市级领导兼任组长。

当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指挥时,指定一名副指挥长牵头,抽派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办公,加强值班值守,收集汇总信息,协调督导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

3.1.4 较大铁路交通事故组织指挥

当发生较大铁路交通事故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由市指挥部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级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和事发地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若干工作组,市级领导兼任组长。当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指挥时,指定一名副指挥长牵头,抽派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市交通运输局集中办公,加强值班值守,收集汇总信息,协调督导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事发县(区)党委、政府和其指挥机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3.1.5 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组织指挥

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由事发地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应对。市级层面督促和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支援应急队伍、专家、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

3.2 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2.1 市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雅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武警雅安支队支队长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通发办、市邮政管理局、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市气象局、雅安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雅安水文中心、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负责人以及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3.2.2 市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偶遇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时,在“雅安市应对xx铁路交通事故指挥部”领导下具体组织调度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铁路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预警及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启动市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及终止应急救援行动;做好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铁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抢险救援力量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市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按要求做好对外宣传,传达有关指令;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

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指挥现场处置、救援保障、人员疏散撤离、设备设施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上级指挥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铁路交通事故处置进行技术论证;及时将现场情况及应急信息上报省指挥部。

3.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负责铁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主体工作。负责铁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接收、处理和上报,快速组织铁路系统各设备管理单位快速进行设备设施抢修;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水路运力,优先保证铁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队伍、伤员和抢险物资公路、水路运输需求;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影响区域城市公交与铁路接驳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铁路交通事故影响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影响通航水域的水上应急救援、水上搜救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统计、报告、通报、分析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行动;指导督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基地的建设;指导协调督促事故影响范围内群众的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配合市指挥部做好铁路交通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记者在事故现场的采访管理和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应急救援项目的批准和备案。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粮食保供,按应急管理部门指令做好生活类救灾采购、调拨;负责政策性粮食和生活类救灾物资的收储和日常管理。

市委网信办:配合市指挥部做好铁路交通事故的舆情处置工作,统筹协调铁路交通事故网络舆情监测,组织协调并指导涉事县(区)、涉事部门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网络重大舆情,防范和化解铁路交通事故重大网络舆情风险。

市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影响区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工作;负责责任事故犯罪的侦查和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组织指导事故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对受困人员脱困后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按规定程序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做好遇难人员遗体转运、暂存、火化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铁路交通事故中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处置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推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指导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铁路交通事故中环境污染、辐射事件及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铁路交通事故中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铁路交通事故废弃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市水利局、雅安水文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铁路交通事故中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援,指导事故现场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指派心理专业人员对伤病员开展心理援助。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利用应急广播,开展相关应急播报工作。

市通发办:负责组织市内基础电信企业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抢通因灾受损通信设施,尽快恢复公众通信网络。

市邮政管理局:配合组织邮政快递企业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配送。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市行政区域内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市行政区域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时,负责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地震信息详情。

市气象局:负责向铁路部门进行灾害性天气预警;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提供事故发生地气象预报技术支持。

雅安银保监分局:负责督促保险公司落实参保人员伤亡赔付及财产赔偿。

市总工会:参与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及其他市级电力相关单位: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电力保障或控制。

雅安军分区、武警雅安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商请,统筹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所属力量,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雅安军分区充分发挥军地协调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民兵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武警雅安支队组织所属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铁路交通事故综合应急救援。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定、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应急信息和资源共享,共同做好事故及其衍生灾害应对处置的保障工作。

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分别明确县级部门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职责。

3.4 市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发生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视情启动应急响应,设立若干个工作组,工作组数量和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工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军分区、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雅安支队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方面应急救援力量的支援,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铁路交通事故对路网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影响,防止事故扩大,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3)交通管制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旅客、货物及滞留列车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必要时封闭现场,设置警戒线,阻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现场录音、摄像、拍照、采访;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对肇事者及有关嫌疑人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逃逸;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

(4)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

主要职责:调度全市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对现场救援区域实施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5)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雅安水文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指导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通发办、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处置需求,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7)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新闻报道及铁路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客观地对外发布事故概况,以及事故原因分析、调查情况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统筹协调现场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省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辖区人民政府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

(8)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雅安银保监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

主要职责: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对死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的慰问和安抚工作;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对事故造成其他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及铁路有关规定进行理赔;做好恢复重建等工作;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处置工作。

(9)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专家。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事故基本情况、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以往灾害事故等基本资料;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专家提供应急辅助决策建议、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5 县(区)指挥机构

县(区)组织指挥体系参照省、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

3.6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

依据自主救援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疏散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本系统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

4 监测预警和预警行动

4.1 监测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应建立健全铁路运营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监测巡查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照明等设备设施和沿线地质环境状态以及客流等情况,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县(区)人民政府应对可能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县(区)人民政府气象、交通运输、水利、地震、应急等部门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可能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信息(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报信息)告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依此开展预警行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4.2 预警

4.2.1 预警级别及内容

(1)预警级别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因素,铁路交通事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四个级别。

蓝色预警:预测可能发生一般铁路交通事故,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测可能发生较大铁路交通事故,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测可能发生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测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事故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4.2.2 预警信息发布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应及时对可能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及时向相关岗位人员发出预警;因突发超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铁路交通正常运营时要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授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移动电子屏幕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广播站、电视台、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等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4.2.3 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防范措施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判可能发生的铁路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措施;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信息监测跟踪,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众发布危害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

(2)应急准备

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视情况预置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3)舆论引导

及时公布咨询电话,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进入预警状态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防范措施

对铁路系统内设备设施及环境状态预警,组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人员迅速对相关设备设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故障。

对于突发大客流预警,及时进行客运方案调整,加强客流情况监测,在重点车站增派人员加强值守,做好客流引导,视情况采取相关设备设施停用和列车加开、停运、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时申请启动地面公共交通接驳疏运。

对于自然灾害预警,要加强地面线路、设备间、车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视,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巡检和对重点区段设备设施的值守监测,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停用和相关列车限速、停运准备。

(2)应急准备

责令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热备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准备工作。

(3)舆论引导

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公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咨询电话,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

4.2.4 预警变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市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当研判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由预警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同步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企业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要立即如实向市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1)初报

主要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影响范围;事故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企业或人员立即向当地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县(区)人民政府接报后15分钟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接报后立即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应急厅。

报告方式: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2)核报

主要内容:经初步核实后的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启动响应情况、现场指挥部组建情况、救援力量出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救援措施以及掌握的其他情况。

时限要求:初报后1.5小时内。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

(3)续报

主要内容:现场处置、人员搜救、事故原因调查等方面重要进展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变化及救治情况、现场指挥部重要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续报的情况。

时限要求: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一般事故视救援进展适时续报。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

(4)终报

主要内容:现场救援处置完结情况、人员伤亡数量等最终情况、救援力量返回归建情况、现场踏勘和事故原因研判分析结果、财产损失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

时限要求: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

报告方式:书面报告。

5.2 先期处置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应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组织群众(旅客)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本行政区域内应急资源及铁路自身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标明危险区域,隔离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示,通报事故可能危害的相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

(6)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救援支持请求。

5.3 分级响应

5.3.1 一级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提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启动一级响应。

(2)指挥与部署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铁集团的统一领导或指导下,由市政府市长组织指挥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行动主要有:

①市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会商研判,了解铁路交通事故信息及发展趋势,指挥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雅安市应对XX铁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响应范围,增补有关部门(单位)加入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 

②市长或市长指定的其他同志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③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 作进展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出现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由市政府提请省政府协助处置。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⑤当国家层面或省级层面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具体组织调度。

5.3.2 二级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生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时, 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提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启动二级响应。

(1)指挥与部署

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市长组织指挥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行动主要有:

①市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会商研判,了解铁路交通事故信息及发展趋势,指挥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雅安市应对XX铁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有关部门(单位)加入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

②市长或市长指定的其他同志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③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出现超出市级处置能力的,由市政府提请省委、省政府协助处置。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⑤市指挥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⑥当省级层面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市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具体组织调度。

5.3.3 三级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市内发生较大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况,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三级响应,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2)指挥与部署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指挥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行动主要有:

①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会商研判,了解铁路交通事故信息及发展趋势,指挥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②市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指定的其他同志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③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相关工作。

⑤市指挥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5.3.4 四级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①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性质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活动举办及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②发生在跨县(区)的、超出事发地县(区)应对能力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③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况。

四级响应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启动。

(2)指挥与部署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指导、协调事发地县(区)开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响应行动主要有:

①由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铁路部门、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②由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险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4 处置措施

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善后处置及铁路运输秩序恢复工作。

5.4.1 人员搜救及疏散

市指挥部调派专业力量和装备,在交通事故现场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按照预先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迅速引导现场人员撤离事发地点。

5.4.2 抢修抢险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同时实施先期处置,阻止在途列车进入事故现场区域,组织站内、车厢乘客迅速疏散,全力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和抢险队伍开展工程抢险、铁路设备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釆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4.3 乘客转运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有关单位根据疏散乘客数量和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线路运行方向,及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网客运组织,调配公共交通车辆,做好乘客转运工作。

5.4.4 现场管制

市公安局负责划定警戒区域,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将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障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5.4.5 医疗救护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救治受伤人员,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5.4.6 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开展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5.4.7 紧急避险

救援行动时,现场指挥部提前制定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当救援抢险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实行安全熔断机制,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4.8 维护社会稳定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4.9 运输秩序恢复

铁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确认次生、衍生灾害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工作即告结束。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按制定的运输秩序恢复方案恢复铁路运营。

5.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5.5.1 信息发布

较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事项,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由事故发生县(区)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事故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拟定发布内容,选择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新闻发布会由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涉事县(区)和部门(单位)全程参与。

(1)现场指挥部明确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负责人担任。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对外发布的事故情况、应急指挥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救援进展情况等各种信息应经过现场指挥部审核后,统一发布。

(3)时限要求及内容

0—2小时,事发地县(区)政府要在事故后的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事对象等基本要素。,

2-24小时,发布事故救援进展,包括现场指挥部搭建情况、领导指挥情况、人员搜救情况、群众转移疏散情况以及提醒群众的注意事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救援进展、人员伤亡情况、伤员救治情况、事故初步原因等。

24小时以后,根据事故进展情况,以及救援行动取得的关键进展,事态发生重大变化等关键节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持续发布救援工作进展。

5.5.2 舆论引导

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科学发布权威信息,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做好媒体现场管理服务,做到舆情引导处置与铁路交通事故处置同步部署、一体推进。

(1)及时发现热点舆情。宣传、网信、铁路部门要关注网络舆情发展变化,加强对网站论坛、新闻跟帖、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信息监测,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负面舆情苗头。

(2)准确研判舆情态势。针对热点敏感舆情,宣传、网信、铁路部门及时沟通,分析舆情动态,研判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机构提出处置建议,做好各项应对准备。

(3)科学开展引导处置。科学做好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事实信息、动态发布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主流媒体依据权威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区分舆情性质和影响范围,分类处置、适时调控、精准发力,依法严厉打击网上散布谣言等行为,及时澄清不实言论。

5.6 响应结束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部门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做好新一轮应急准备。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恢复重建、伤亡人员抚恤、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社会稳定。

6.2 保险及社会救助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指挥部领导下制定救济方案,明确申请救济的程序,确保救济工作及时到位。同时,应制定法律援助方案,为受害人向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索赔提供法律援助。

6.3 事故调查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7 应急保障

7.1 医疗保障

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要求,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骨折、烧伤、中毒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

7.2 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为通往抢险现场的公路畅通,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输提供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及其上级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铁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逐步整合行车设备状态信息、地理信息、沿线视频信息,并结合行车事故灾害现场动态图像信息和救援预案,建立铁路运输安全综合信息库,为抢险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7.4 救援装备、物资保障

市指挥部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救援装备、物资的调配工作,并负责地方铁路救援装备、物资协调调配,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

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大型起重设备数据库,确保在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调用相关救援装备、物资。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5 应急队伍保障

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组织相关救援队伍参加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本单位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社会力量参与时,由市指挥部协调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要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务段雅安火车站、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汉源火车站等有关单位要加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效。

7.6 资金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地方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7 治安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维持救援现场秩序,协助撤离危险区域群众。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修订,经市应急委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6)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7)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2 演练及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与桌面推演相结合的多形式应急演练活动,本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及时组织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应急保障相关人员至少每年接受1次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对应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8.3 监督与检查

市指挥部办公室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8.4 责任与奖惩

对铁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8.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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