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受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起于夹金山垭口雅安市宝兴县与阿坝州小金县交界位置AK184+890,顺接小金县境内的原省道210线,顺坡面下行至夹金山南侧山脚,经硗碛水电站库区还建段,沿原路顺东河一路下行,经蜂桶寨乡,至宝兴县城两河口,而后跨西河设隧道绕避宝兴县城,于小穆坪对岸出隧道,随后两次跨河换岸,于老关口对岸设隧道,于关底下下游出隧道跨回左岸,与原路并行,随后跨至右岸,经胜利大桥、新光村,于兵难攻上游跨至左岸设隧道通过大小鱼溪路段至小关子电站上游出隧,随后设桥跨至右岸,并设隧道穿越虼蚤岩,沿右岸布设,于灵关电站闸首两次跨河换岸至水桶坪,随后沿灵关河右岸布设,于裴家里设隧道通过铜头峡谷路段,于铜头电站闸首上游出隧,经垭子、思延,随后沿芦山河布设,通过跨河换岸利用有利地形布设线路,并有利于加强两岸的联系,路线经飞仙关,止于国道318线,接雅康高速公路乐英互通连接线。推荐方案主线全长149.323km。

推荐方案全长154.128km。主要控制点:起点夹金山垭口雅安市宝兴县与阿坝州小金县交界处、蜂桶寨、宝兴、灵关、芦山、止点飞仙关。

为加强本项目与芦山县城的衔接,设芦山连接线2.9km(含佛图山隧道595m/1座)。为加强与大溪乡烟溪口村安居工程的衔接,设烟溪口连接线1.905km。推荐方案连接线全长4.805km。

本项目全线挖方总量为286.02万m3,填方总量为137.84万m3,利用方总量为20.67万m3,弃方总量为127.51万m3 (自然方)。弃渣由自然方换算为松方时,土方松方系数取1.33,石方松方系数取1.53,弃渣时弃方压实系数取0.85,因此本项目弃渣压实方总量为165.84万m3,项目全线共设置8处弃渣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对水土流失及公路沿线声环境的影响。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前提下,工程施工期将新增水土流失;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对公路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另外公路施工对地方交通将形成一定的干扰。

工程营运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公路车辆交通对项目穿越居民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污染影响轻微。另外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项目影响地区的交通状况,提高了交通运输能力、节约了运输成本。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针对本工程施工对工程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对水土流失、陆生生态、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对外交通及其它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等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如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调整施工及物料运输时间,减轻对公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洒水降尘,减轻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与地方交管部门配合,加强交通管理以减轻对现有公路交通的干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治理新增水土流失。营运期在沿线两侧设置禁鸣标志等降低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声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前提下,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免工程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环境损失减低到最低的程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国道351线(原省道210线)乐英至夹金山垭口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客观反映了交通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出了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可行的结论。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①公众可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直接查阅;

②公众可在雅安市公路管理局查阅;

③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索取补充信息。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廖科长    联系电话:0835-222367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评价项目负责人:武永锋   联系电话:028-85527494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  编:610041           传  真:028-85525565    E-mail:185011267@qq.com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项目直接影响区的雅安市宝兴县、芦山县、天全县境内。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络公示和问卷调查。另外公众亦可直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5日。

Copyright (c) 2021 jt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宁雅路44号 电话号码: 2610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6 蜀ICP备190177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