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地方海事处召开2019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
5月8日上午,雨城区地方海事处召开了2019年汛期安全工作会,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各涉水乡镇分管领导、船管员、船员及涉水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辖区内的汛期安全工作作了相应的安排和部署。
会上,首先学习传达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6]7号)和有关全区2019年道路水上交通防汛安全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涉水乡镇和企业要重视并按全省及区上要求做好防汛工作;二是船员要加强船舶检查,严格执行汛期减载30%的规定及“六不发航”(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未穿好救生衣不发航)制度;三是各涉水乡镇、企业要加大对渡船、采砂船及旅游船停放点的巡查力度,对违规停靠的船舶,要排除隐患,并督促指导船工将船舶停放于安全可靠位置;四是海事处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辖区码头渡口、船舶,特别对船员是否严格执行汛期减载30%的规定,船舶是否配齐救生衣或救生浮具,是否配备消防设施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记录在册,确保监管无“盲点”;五是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由领导亲自带班,及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动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