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国道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补评)
建设地点:雅安市
建设单位: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内容:项目路线全长143.41km,其中名山区段长34.455km、雨城区路段长38.52km、荥经县段长70.435km。项目全线以工点恢复整治、路面改造为主,新建泗坪过境段1.335km,路面改造72.386km。全线共处治路基病害工点53处、排水改造34.849km,新建桥梁153.3m/3座、加固桥梁46m/1座、新建涵洞76.5m/5道,新建隧道585m/1座。设计速度为60km/h、40km/h,道路等级为一、二级公路。其中在名山区过城镇段路基宽度为14m、18m,名山与成都连接段路基宽为17m,雨城、名山路段路基宽为12m,对岩至终点段路基宽为8.5m。
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本项目工程仅涉及名山区部分路段和荥经县全部路段,在名山区黑竹镇场镇、百丈镇场镇、新店镇场镇、蒙阳镇场镇、雨城区内无工程量。因此,本次评价仅对项目施工路段进行评价,对名山区黑竹镇场镇、百丈镇场镇、新店镇场镇、蒙阳镇场镇、雨城区路段不进行评价。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3254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自筹、上级补助。
路线方案:国道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是改建项目,全线位于雅安市境内,全线海拔高程为560m~2552m。主要涉及雅安市名山区、雨城区和荥经县,走廊带地理坐标:东经102°19′44″~103°37′47″,北纬30°14′44″~29°32′50″,呈近东西向条带状展布。
项目路线起于雅安市与成都市交界处(名山治安场,与G318共线),起点桩号为G108线K2336+945,沿线经名山城区、金鸡关、雅安市区,在雅安市西门大桥桥头与G318线分路,
项目在桩号K2472+755(地理坐标:E102°36′29″,N29°40′8″)处进入大相岭自然保护区,在桩号K2480+510(地理坐标:E102°36′36″,N29°38′58″)处出保护区。工程所经之处,属保护区实验区,区内线路总长7.755km。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本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如下:
评价区域内经河、荥河等水体的水温、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氧、悬浮物、石油类等8项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质量状况较好。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监测点的CO、NO2、PM10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在项目沿线的噪声监测点中,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限值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完成,通过现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种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与处置。通过现场调查及附近居民走访,施工期间施工废物未对居民产生
(二)营运期
1、社会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完善区域交通路网,不仅能有效推进雅安市名山区、雨城区、荥经县的人才引进、企业入驻,还大大带动了相关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这种带动效果促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吸纳就业、扩大生产、提高效益,使从业人员增加收入和消费,为社会起到了“扩内需、
2、生态环境影响
通过现场调查,项目沿线临时占地已进行了迹地恢复,营运期需进一步加强的措施有:加强沿线植被恢复管理,及时更换未成活的植株,严禁
3、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不设置收费站,因此无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
项目沿线临近的地表水体主要有玉溪堰、经河、荥河等,工程将以桥梁、涵洞方式跨越。项目所跨河流均主要起行洪功能,无饮用水源功能。营运期,通过在桥梁、涵洞、临河路段增设护栏,加强交通管理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后,不会对临河路段的水质产生影响。另外,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后对水体造成污染,环评要求在泗坪大桥桥梁两端两侧分别设置桥面污水收集系统及2个沉淀池,每个容积为10m³,用于收集事故污水。
具体采
4、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
具体采
5、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已经通车,通过监测,项目营运期近期车流量与设计车流量相差不大,且各敏感点处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表明公路营运近期产生的噪声对未对沿线居民产生
同时,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导则进行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沿线敏感点处的噪声值在营运期中期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公路营运中期所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很小。
具体采
6、固体废弃物影响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公路两侧住户的生活垃圾、公路行人产生的垃圾、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及养护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沿公路呈点状分布,相对于施工期来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由于营运期固体废物发生在距公路较近的区域,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在公路营运期,应做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剩余污泥的收集、堆放和清运工作,防止随意堆置或丢弃,影响环境卫生。
7、环境风险
具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1)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建议在已有道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的指挥功能。(2)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制度。在重要路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3)加强运营期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制订有毒有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大气影响轻微,噪声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是可控的、范围和强度都是很小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总体上项目建设对沿线的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835)2610048
电子邮件:8650993@qq.com
地址:雅安市金仓东路26号 邮编:625000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5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董海山 电话:13709078645
电子邮件:dhs2100@163.com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邮编:610031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