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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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本市级及雨城区、经开区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全市跨区域重大违法违规交通运输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打击“非法客运”行为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针对城区“非法客运”和喊客拉客现象严重,投诉和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支队协调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雨城区公安分局共同制定了《雅安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打击雨城区车站周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对西门车站、火车站、雅安汽车客运站、茶马古道、货运站周边以及国道108线、351线,省道104线、105线突出线路的“非法客运”和喊客拉客开展了专项整治,深入院区街巷,摸排涉乱源头线索,结合投诉举报和监控调查分析,将涉嫌从事非法客运的车辆和人员纳入重点观察对象,通过整治,形成打击“非法客运”的高压态势,净化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共开展综合整治行动10次,排查车辆742余次,查获“非法客运”车辆85辆,处罚77辆。

2、开展“双超”专项治理

(1)、开展货运车辆“双超”专项整治。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深入开展雨城区和经开区范围内普通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实施方案》,联合公安交警,依托固定检测站在国道318线、108线、351线、省道104线等重点路段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流动联合治超。针对扫黑除恶“百吨王”乱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经过持续有效打击,初步遏制了“百吨王”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一年内有3次违法超限运输“百吨王”,支队开出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吊销道路运输证的首张罚单,依法吊销了该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2)严查非法改拼装行为。将整治非法改拼装与治超行动结合,重点甄别以超限为前提的非法改拼装行为,联合公安交警对重点物流企业和维修场站突击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共同推进道路运输货运行业的良好发展。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共组织开展路警联合治超整治32次,检查货运车辆848台次,查处超限车辆208台次,其中“百吨王”恶性超限车辆8台次,卸载超限货物5684.24吨。半年来,查处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62台次。

(3)、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为落实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各中队将大件运输列入路面重点检查范围,严查违法大件运输行为。7月初,支队依据群众举报,在国道318线天全路段依法查处了2辆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和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违法行为,支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实施了顶格处罚,并上报省厅列入了“交通运输网上审批服务系统”黑名单,起到了震慑作用。

3、维护路产路权,强化水域和驾培市场执法

(1)、加强公路执法巡查力度,每月制定了执法工作计划,形成了雨城区范围内国、省、县、乡道常态化公路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公路“九乱”现象,强化涉路施工区域监督指导,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努力营造“畅、洁、舒、美、安”的路域环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针对雨城区码头、船只和在建桥梁,支队以搭沟漩、简坝、茶地坎、大壁缝等渡口及渡船为重点,严格内河通航河道的执法巡查,依法查处船舶超载、带病航行、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震慑了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违法当事人,体现了对水上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心和决心。

(3)、规范驾培市场秩序,定期对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展开拉网式排查,将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进行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培训许可证等类型作为整治重点。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公路巡查共出动执法队员3620人次,执法车辆1046台次,巡查国、省、县、乡道33565余公里,分类处置道路隐患938处,查处和处罚违法行为9起。开展码头、在建桥梁和驾校检查22次,查处了3起违法行为。

4、抓好疫情防控

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支队制定了《关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12月11日,在全市公路重要路段设卡点进行检查,开展了疫情防控演练。各中队在巡查中加大对冷链运输车辆的检查,对客运车辆乘客督促佩戴口罩,切实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蔓延。

5、开展出租汽车乱象整治。一是结合全市“双创”工作,对出租车拼客、不打表、拒载等经营乱象,约谈了出租车公司,督促企业加大对违规驾驶员的惩处和宣传教育。二是突出火车站、西门车站、川农校区、万达广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充分利用4G监控平台资源,受理和回复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群众投诉,对查实的出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用好用足处罚、记分等管理措施,提高驾驶员违法违规成本,促使出租车驾驶员不敢违、不愿违。经过强有力的管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拼客、不打表、拒载等违规行为明显好转,投诉率明显下降。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共检查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1149辆次,检查运输企业13家,查处出租汽车拒载、拼客、议价、不打表、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共50起。

6、开展网约车乱象整治。按照《雅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先后约谈代步出行、来回出行、万顺叫车等网约车平台公司,督促各公司加快办理所属网约车运输证和驾驶员证。多次深入巴山约约、骏马新能源等平台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督促公司严格车辆管理,加大人员培训教育力度,严禁发生线下揽客、站点候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旅游客运乱象整治。每周会同文旅、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部门对碧峰峡、藏茶村等景区乱点乱象开展联合督查,现场检查景区旅游包车(含网络包车)和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件,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稳定。截至12月15日,共检查旅游包车客运车辆95辆,查处违法包车行为4起。

8、为大件运输企业保驾护航。针对超宽、超长、超重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道路难题,积极配合市局行政审批科,为大件运输车辆保驾护航。支队成立以来,先后为3台次过境大件运输车辆实施护送,同时为确保我市重点工程桥梁预制梁安全运输,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利用夜晚和节假日为长度40米的预制梁运输实施护送,目前共安全护送48台次,得到企业好评。

9、整治火车站乱象。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在火车站、汽车站等旅客集散地,开展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城市综合执法“三勤合一”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全天候值守,全力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共设五个科室,即雨城区执法大队、特勤应急大队、执法监督大队、经开区大队及综合科5各科室。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73.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9.37万元,增长53.4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收入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38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63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3.5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总计各增加269.37万元,增长53.43%。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收入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1.1万元,增长71.4%。主要系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9万元,占总支出的7.1%;卫生健康支出22.3万元,占总支出的5.8%;交通运输支出308.81万元,占总支出的79.9%;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占总支出的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6.63万元,完成预算99.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2.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7.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交通运输支出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308.81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结转0.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2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7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29.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7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29.41%。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完成预算为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6万元,下降34.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交通执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少支出0.47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0年12328助力交通脱贫攻坚宣传月活动检查,费用为0.11万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开展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暗访工作,费用为0.09万元,共计0.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5万元,比2019年增加26.25万元,增加112.7%。主要系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多,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监督及证据采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支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按要求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全年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高效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因2020年我支队无项目,故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支队用于公路运输管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隶属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职能

1、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本市级及雨城区、经开区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全市跨区域重大违法违规交通运输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支队实有人数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8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我支队财政资金收入386.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4.67万元,占86.5%;结转上年收入52.27万元,占13.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支队总支出38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63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年末结转0.3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依据部门职能职责,按时并准确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制定绩效目标、严格完成目标、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动态灵活调整、按时完成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和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公开。我支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随部门决算信息一同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结果整改。我支队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时,进一步强化了绩效目标前期编制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根据工作实际,合理测算工作任务,既不设置过高的绩效目标导致无法完成,又不能满足于完成任务而设置过于宽松的绩效目标,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绩效目标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的目的。

3、应用反馈。结合绩效评价反馈结果,以后在编制绩效目标时,会将存在相同性质和目标的工作进行整合,按照提质增效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数量指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有关标准,通过自评,我支队整体支出绩效在预算编制(29分)、预算执行(25分)、完成结果(19分)、自评质量(3分)、信息公开(5 分)、整改反馈(7 分)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准确化,精细化。由于我支队为2020年5月机构改革综合成立的新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某些支出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事项,故这些支出项在年终时做出了调整。

2、预算绩效认识不足。部分职工对预算绩效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强化干部职工的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等方面可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依据年度部门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合理测算年度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和资金用途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

2、定期财务分析。认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对预算开支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完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和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严格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结和,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支队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能力。

附件1

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8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3

自评公开

4

 2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1

附件2

2020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支队无专项支出,不涉及该项自评)

附件3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支队无项目支出,不涉及该项自评)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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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宁雅路44号 电话号码: 26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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