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雅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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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改委、雅安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4月16日组织召开了雅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归纳整理听证会代表意见,共收集涉及运价的意见5条,其中完全采纳的有3条,不予采纳的有2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集的主要意见

1、主城区出租汽车起步价由白天(早晨5:00——夜间22:00)3元/1公里调整为5元/1.5公里,夜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5:00)4元/1公里调整为6元/1.5公里,每公里运价不变。全体代表均赞同该调价方案。

2、免费返程里程由8公里调整为12公里。代表建议免费返程里程维持8公里不变。

3、春节期间每趟次加收5元,临时加收运价时间不超过五天(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全体代表均赞同该调价方案。

4、在行驶过程中乘客要求停车等待时间最长为5分钟,超过5分钟按照0.5元/1分钟收取费用。

5、1名代表建议将春节期间乘坐每趟次加收5元,调整为按里程距离加收费用。

二、意见采纳情况

1、对第 1、2、3条予以全部采纳,对第4、5条不予采纳。

2、针对第2条意见采纳的情况说明:《雅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定价方案》中免费返程里程由8公里调整为12公里,代表建议维持8公里不变。

按12公里运距测算,现行运价12公里出租汽车计价费用为26元,运价方案调整后计价费用为24元,不但没有增收,反而少收,没有达到这次运价调整的目的。根据测算数据,行驶里程越长,收费却随之减少,势必会造成驾驶员超过8公里就不愿意跑,或拒载、议价、乱收费,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雅安文明城市的形象。因此,采纳代表第2条意见。

3、针对第4条不予采纳的情况说明:目前全省出租汽车均没有等待时间,主要是由于客人等待的时间不一致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而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资源不足的补充,因此对此条建议不予采纳。

4、针对第5条不予采纳的情况说明:春节期间属于国家重要的传统节假日,驾驶员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时间,为广大市民提供出行服务,应合理增加驾驶员的收入,以杜绝乱喊价行为。参照省内眉山、内江等地春节期间加收费用的经验,均按趟次进行加收,而不是按里程距离加收。因此,对此条不予采纳。

根据以上意见,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已对《雅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定价方案》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进行公示三天,征求意见后将定价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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