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G549线石棉境内段改建工程三标段(第二次)招标事宜(宜春通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处理通知书
宜春通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参与投标的G549线石棉境内段改建工程三标段(第二次)施工,在2022年8月15日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期内被投诉举报,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发2021)32号)规定,鉴于该项目施工招标处于评标结果异议受理阶段,我局责令县公路养护段赓即成立专项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投诉举报核查处理工作,经核查投诉情况属实。
你公司在G549线石棉境内段改建工程三标段(第二次)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违背招标文件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级别一级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与公司业绩相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
石棉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