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五届3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发布日期:
浏览:
打印

陈虹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持续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28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共有36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许可需省厅出具线上能力认定报告后,即可当地办理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市有4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分别是雨城区的四川华峰物流有限公司、石棉县的石棉县速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荥经县的四川物泊科技有限公司、宝兴县的四川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申报的有1家,即汉源县的四川汉源丝路百格物流有限公司。

二、关于政策支持的建议

目前,省级交通部门尚未制定相关支持网络货运发展的政策,我市只有雨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建议出台我市支持网络货运发展的政策。另外,市交通运输局正在指导国有企业通过搭建本地网络货运平台,整合资源,将我市网络物流平台做大做强。

三、关于提高财政奖励兑现时效的建议

一是雨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奖励资金每季度兑现一次,于每季度首月的月底前拨付上个季度(以经营业务发生时间为准)的奖励资金。市财政局将指导雨城区进一步加快奖励资金测算审核,按照审定金额及时拨付奖励资金。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关于“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要求,财政奖励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四、关于税务服务窗口前置的建议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目前我市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税费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该清单列明的业务类别已拓展至229项,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税务注销、涉税信息查询、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线上通办”“线下通办”两种模式办理通办服务事项。二是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移动端(以下简称“新电局APP”),已于2024年4月28日起在四川省全面试点上线,全市纳税人可通过新电局APP办理税费缴纳、代开发票等事项。三是按照发票电子化改革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推进实现货运平台企业按照物流业务数据同步开具数电发票,待相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货运平台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乐企”接入,进一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将结合税收征管改革,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落实好各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不断优化和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在雅安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中贡献税务力量。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5日

Copyright (c) 2021 jt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宁雅路44号 电话号码: 2610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16 蜀ICP备190177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18020251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