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随着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及处罚标准发生较大变化,已不能适应执法工作需要。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设定和实施,依法合理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厅对 2015 年制定的《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实施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部、省“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