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点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 支持自贸区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
9月3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就国务院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举措接得住、落得准、推得开。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李宏印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将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为目标,聚焦制度集成创新,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海事政策制度体系。
据悉,《若干措施》提出19条措施,其中包含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推进开放通道建设等多项交通运输措施。《若干措施》支持自贸区所在城市有关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到第三国的客货业务;支持自贸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鼓励自贸区
李宏印表示,允许依法获批的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将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国船舶机构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我国船舶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我国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
对此,交通运输部明确了坚持逐步放开、坚持保证安全、坚持社会公认、坚持对等协商“四个坚持”原则,并在去年6月与法国海事部门签订了对等开放协议,下一步将以试点方式推动相关工作,与外国船级社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相关要求签署授权协议。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完善海事配套举措。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取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