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货运源头企业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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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天全县内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源头企业不按规定装载货物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2月8日,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天全县公安交警大队深入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督查行动。

为确保企业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及时查缺补漏。采取“回头看”形式,深入货运企业进行复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各企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督查中发现天全县才义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企业负责人未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法定职责,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对该公司立案处罚。

下一步,天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源头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的督查力度,加快督导完善运输企业台账、档案资料等工作,加大日常督查企业频次,进一步规范源头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的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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