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召开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罗佳明出席并讲话防范化解水上运输和船舶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23日,厅召开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安排部署我省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罗佳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责任,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防范化解水上运输和船舶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安排,8月12日至11月15日,我省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对象为在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的所有船舶、航运企业及通航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船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淘汰一批安全、环保不达标船舶,吊销取缔一批经整改仍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的企业,规范提升一批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的船舶和企业,依法查处一批船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船舶“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长效机制,遏制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推动航运安全健康发展。
罗佳明要求,要从高从远,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入汛以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交通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构建安全平稳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要从严从重,全力推进船舶安全整治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直面船舶安全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紧紧抓住整治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排查清理要严,处置处罚要重,确保整治行动终端见效。要从细从实,齐心协力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细化任务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部门协作清单,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加强协调联动;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确保监督整改落实到位,综合运用调度、通报、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将监督检查、考核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
会议还就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主持会议,厅安全总监王波出席,厅总规划师寇小兵出席并解读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泸州市交通运输局、阆中市交通运输局、四川长江水运公司作交流发言。
厅相关单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航务海事中心、执法支队以及部分重点航运企业、重点砂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