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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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提高我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为迅速、有序、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有序运行。结合雅安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在认真总结历年来抢险保通经验的基础上编制预案,使之更具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更加适应行业管理要求和现实需要。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7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分类和工作原则等。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对市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规范,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包括预防预警机制、预警信息收集、预警信息处理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先期处置、响应措施、信息报告与处理、信息发布与舆情、总结评估等。第五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专家技术保障、应急资金保障、应急演练保障、应急培训保障等内容。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了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与检查和预案实施时间等解释事项。第七部分是附录,明确了应急指挥体系、响应流程、应急队伍和成员单位的信息等。

四、重点说明事项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雅安市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公路、水路、铁路等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形。 

(二)分类分级。按照《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在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雅安市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工务段雅安线桥工区、西昌工务段、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雅安军分区、武警雅安支队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其他单位(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市级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应急保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的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和文电工作。

(四)响应分级。本预案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不再一一对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原则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相衔接的要求,市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 

1.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由省级及以上层面负责应对,市级层面启动实施一级应急响应,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重点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2.较大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由市级负责应对,启动实施二级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应对;

3.一般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原则上由事发地区(县)负责应对,对于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超出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市级层面三级响应,由市政府指定市级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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