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第三季度高速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由我局负责考评的2021年第三季度高速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已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依据
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川交函〔2016〕84号)。
二、评价项目
全市高速公路在建项目。
三、评价范围
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勘察设计单位等从业单位。
四、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公函至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623办公室。
联系人:姚慧琳;联系电话:0835-261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