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运输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建议》(第68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生活垃圾运输车和医疗废物车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范围。
二、高速公路收费为企业经营行为,减免不符合政策要求。
三、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实施联网收费,对地方性收费项目进行了统一规范,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关于减免过路费用的要求目前无任何政策支撑。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