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国道108线雅安至荥经界段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2、项目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
4、建设内容:路线起于雅安市与成都市交界处(名山治安场,与G318共线),起点桩号为G108线K2336+945,沿
5、项目总投资:33254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8123482687
邮 箱:13708455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森
联系电话:13678016265
邮 箱:114726905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送环保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为: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2)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4)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
(5)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6)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
(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您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