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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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须向公众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108线成雅快速通道(雅安段)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雅安市境内

项目业主:雅安交通开发公司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本项目起点位于名山与蒲江交界处观音阁,顺接国道108线成雅快速通道蒲江境段规划路线止点,沿成雅工业园区规划道路至解放乡上跨成雅高速公路,经红星、车岭、名山货运站至永兴,与名兴草大道平交,利用名兴草大道至上廖家院子设平交口,路线全长58.916km,公路用地4578.48亩,桥梁33座计长8781.5米,特大桥1504米/1座,大桥6624米/21座,隧道3座计长1465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交通开发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18090117277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①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②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④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⑤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⑥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环境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对该项目选址是否同意?

(3)您认为该项目哪些污染物对您影响较大?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6)您认为该项目对劳动就业形势是否有利?

(7)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直接致电、意见传真、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雅安交通开发公司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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