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交通:开展占用桥下空间违法行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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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占用桥下空间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五龙乡一村民将自家废弃木柴私自堆放在桥梁下方,堆放的柴火极易引发火灾,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通行构成严重威胁。

经调查了解,该村民房屋去年因自然灾害损毁,在修缮房屋期间将其废弃柴火堆放于桥梁下方,未意识到桥下堆放柴火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村民进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条款普法宣传,该行为已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可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过耐心的沟通和解释,使其认识到该行为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鉴于该村民房屋刚完成修缮,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本人年老力弱,未能及时将柴火搬移回去,堆放柴火的行为没有对桥梁造成实质性危害,且能立即配合进行积极整改。经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商议后,对该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执法人员一同对桥下柴火进行搬移。同时悬挂宣传牌、警示标志等,让村民充分认识占用桥下空间堆放物品的危害,增强。

下一步,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将通过入户宣传、集中宣传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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