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地方海事处 吊装船舶上岸、加固系泊、集中避汛
为贯彻落实川交安办【2021】204号《关于严格落实汛船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切实抓好船舶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吸取巴中、达州“跑船”事故的教训,确保雅安市雨城区水上交通安全。
7月14日,雅安市雨城区地方海事处会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雅安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以及草坝镇、多营镇对辖区内所有客渡船和垃圾清运船舶进行统一吊装上岸,加固系泊,集中避汛。
并同时提出要求:一是船舶吊离上岸后必须加固加牢停放在安全地带。二是落实船舶值守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三是做好面对极端天气的极端措施,杜绝“跑船”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