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03011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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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建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经费标准的建议》(第0503011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你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日常养护资金经费标准

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对各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收入返还基数转移支付分配方法的通知》(川财预(2009)121号),省财政综合考虑各市(州)公路管养规模、公共财力保障等因素,核定各地燃油税收入返还基数,每年按核定基数转移支付市、县(区)财政,专项用于各地开展公路养护、建设及管理工作,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2019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通知》(雅办发〔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国省道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不低于15000元/公里·年的标准予以保障,目前我局正在对《通知》进行修订,考虑到5年时间物价上涨因数,结合其他市(州)标准,拟提高日常养护资金标准,市级补助资金投入标准相应提高。

二、关于道路维修专项资金

一是关于国道108线冬管路段路况下降较快问题,省交通运输厅每年组织对全省国省道路况水平进行检测,对路况低于90的路段作为重点路段纳入建设计划,经我市积极争取,国道108线荥经段2024年共有18.4公里路段纳入养护工程项目库,由市本级实施,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工作。二是关于抢通保通等问题,每年汛期等灾害发生时,我局均组织相关县(区)通过蜀路通APP采集上报,省交通运输局根据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根据各市(州)受灾情况安排600-4000万元不等的应急抢险保通经费,由市(州)根据辖区内各县(区)受灾情况进行分配,同时,在地震等重大灾害发生后,我局也会同相关县(区)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道路恢复重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汲取代表建议,结合《通知》修订,积极推动完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做好普通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  

尊敬的陶建辉代表,以上答复若有不周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你对雅安交通运输事业的高度重视及倾力支持,我们将把你的宝贵建议融入到我局当前工作中,全心全意做好交通运输工作。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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