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开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汉源县公路养护段自主开展了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9年6月10日在汉源县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施工、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水保方案编制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会议审议,形成了《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汉源县公路养护段联系电话:18227550639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联系电话:85062235
附件:
1. 《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 《瀑布沟水电站淹没区右岸公路复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