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 专用章”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就启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 8 月 2日起,正式启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以及相应的电子章。
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管理和使用,仅适用于以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办理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文书,与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