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监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县(区)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铁索桥管理养护工作,负责铁索桥的行业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职能。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及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高速公路在建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经开区交通运输工作。
(十)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代静)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印章管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于文福)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市本级交通运输系统中介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相关业务,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交通窗口的管理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道路运输、航务海事、船舶检验、公路路政、交通建设管理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市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负责提供有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人:张豪)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拟定公路、水毁修复、渡改桥建设等专项规划,参与拟定全市公路、城市主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计划;制订全市交通建设、养护年度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工作;研究
(四)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人:徐皓然)
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公路建设、水路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安全和质量监督;监督在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市本级水路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科技信息的交流、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
(五)公路科(负责人:李禹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
(六)安全监督科(应急办)(负责人:谭浩)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编报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指导实施,检查安全
(七)交通运输科(城市交管办)(负责人:焦志远)
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参与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负责
(八)财务审计科(负责人:高耀)
组织
(九)人事科(负责人:高邈)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局管干部的奖惩、考核、任免、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专业技术干部、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高邈)
负责局党组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行风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的准备工作,督促和检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会议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负责机关工会和行业工会相关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共青团、妇委会做好机关群团工作。
(十一)交通战备科(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科)(负责人:王晓东)